彭新昌因保管不善,遺失原坐落為鶴山市云鄉(xiāng)鎮(zhèn)云東村民委員會田心村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證號:鶴集建(云)字第91012號,面積233.8平方米,東至:品才,南至:水圳,西至:水田,北至:道行。根據(jù)《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申請補發(fā),現(xiàn)聲明該不動產權證書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彭新昌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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