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明因保管不善,遺失原坐落為鶴山市桃源鎮(zhèn)蟠光村民委員會四村村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證號:鶴府集建字(桃)第13030018號總字第47551號,面積142.7平方米,東至:兆炳,南至:澤洪,西至:錫河,北至:錫洪。根據(jù)《不動產(chǎn)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申請補發(fā),現(xiàn)聲明該不動產(chǎn)權證書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李德明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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