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炎長因保管不善,遺失原坐落為鶴山市沙坪街倉邊村民委員會倉邊村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證號:鶴府集建字(沙)第05010172號,面積44.5平方米,東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巷,北至:英長。根據(jù)《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申請補發(fā),現(xiàn)聲明該不動產權證書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易炎長(已故)
申請人:易錦健
2022年9月29日
主辦: 鶴山市人民政府 承辦: 鶴山市政務服務和數(shù)據(jù)管理局 鶴山市網絡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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