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耀因保管不善,遺失原坐落為鶴山市桃源鎮(zhèn)中勝村民委員會亦馬村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證號:鶴府集建字(桃)第14020005號總字第50311號,登記面積260.1平方米,東至:福耀,南至:空地,西至:宋根,北至:杏珍。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申請補發(fā),現(xiàn)聲明該不動產權證書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李福耀(已故)
申請人:梁健翔
2022年9月2日
主辦: 鶴山市人民政府 承辦: 鶴山市政務服務和數(shù)據管理局 鶴山市網絡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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