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彩英因保管不善,遺失原坐落為鶴山市宅梧鎮(zhèn)泗云村民委員會云獨村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證號:鶴(宅)第06010049號,登記面積51.2平方米,東至:馮儀,南至:伙房,西至:志強,北至:池英。根據(jù)《不動產(chǎn)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申請補發(fā),現(xiàn)聲明該不動產(chǎn)權證書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陳彩英(已故)
申請人:陳德堅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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