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依法行政,推進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建設,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按照國家、省、市對清理現行排除限制競爭政策措施的工作部署,市發(fā)展和改革局對涉及市場經濟活動的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文件進行了清理和匯總審核。9月29日,市政府十五屆22次常務會議審議并通過了《鶴山市清理現行排除限制競爭政策措施結果》,決定廢止《關于協(xié)助做好我市農信社清收處置不良貸款工作的通知》(鶴府辦〔2007〕93號)等77件文件。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廢止的政策措施一律停止執(zhí)行,切實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huán)境。
一、文件清理目錄的形成
根據國家、省、江門市的工作要求,今年3月29日,鶴山市府辦轉發(fā)了由江門市發(fā)展改革局、財政局、商務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制局聯(lián)合印發(fā)的《江門市2018年清理現行排除限制競爭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鶴府辦辦文編號908號),要求市發(fā)展改革局、財政局、科工商務局、市場監(jiān)管局、法制局牽頭會市有關單位,切實開展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審查工作,廢除和調整妨礙全國統(tǒng)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guī)定和做法。
為做好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fā)文件的清理工作,市發(fā)展改革局與市法制局共同研究確定以鶴山市建市的1993年起至2016年12月31日作為文件清理的時間范圍后,赴市府辦、市檔案局對相關文件進行了查閱并匯總梳理,在征求市各相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130件的文件清單目錄及負責清理的責任單位,按照“誰制定、誰清理”的原則,發(fā)至各部門對照清單進行自我審查并提出清理結論,報市公平競爭審查工作部門間聯(lián)席會議(市發(fā)展改革局)匯總審核。
二、文件目錄的清理情況
根據各責任單位反饋的清理意見,公平競爭審查工作部門間聯(lián)席會議(市發(fā)展和改革局)審核匯總后,在7月19日,向各有關單位發(fā)出《關于對我市現行排除限制競爭政策措施工作文件清理審查再次征求意見的通知》(鶴發(fā)改價〔2018〕24號)。7月31日,結合各責任單位復審情況,公平競爭審查工作部門間聯(lián)席會議(市發(fā)展和改革局)按照程序,首次向市政府報送了《關于審查匯總我市現行排除限制競爭政策措施文件清理結果的報告》(鶴發(fā)改價〔2018〕25號)。
8月13日,市政府辦公室將市法制局《關于匯總我市現行排除限制競爭政策措施文件清理結果的修改意見》(鶴府法審〔2018〕37號)批轉我局,要求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報市政府審定。公平競爭審查工作部門間聯(lián)席會議(市發(fā)展和改革局)根據法制局提出的二十點意見及各相關責任單位的反饋意見再次對清理結論進行了整理匯總,形成了130件文件清理目錄的最終審查意見,其中:決定保留符合不存在排除限制競爭政策措施的文件40件,決定廢止與現行法律、法規(guī)、政策不一致或存在排除限制競爭政策措施的文件77件,沒有決定需調整的文件,認定不涉及限制競爭政策措施范圍而移除出清理目錄范圍的文件13件,并再次提請市政府對清理情況進行審定,并向社會公布文件廢止和調整的清理結果。
二、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根據江門市清理工作方案要求,清理出的排除限制競爭的政策措施要形成處理結論,按程序予以廢除或者調整并及時向社會公布,所以此次只需向社會公布文件廢止和調整的清理結果,決定保留的不存在排除限制競爭的40件文件和認定不涉及限制競爭政策措施范圍而移除出清理目錄的13件文件無需向社會公布。